第廿四天 2015年3月17日(周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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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日經課:

《民20:1-13》

當日箴言:

詩106:6 我們與我們的祖宗一同犯罪,偏邪行惡。
羅4:5 但那不做工的,只信那位稱不敬虔之人為義的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

金句:

他磨煉你,任你飢餓,將你和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,使你知道,人活着,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耶和華口裏所出的一切話。(申8:3)

默想:

今天我的生命目標是甚麼?

反思:

水,確是生命的必需。以色列百姓因為缺水而在米利巴與摩西爭鬧。可能我們不會如此斗膽,但曾否因生活的需要而向上帝發怨言?又或為生活、為工作、為交際應酬而不參加教會聚會,疏於讀經祈禱?
香港人的生活逾來逾忙,要滿足物質的需求,要辛勤地工作,要不斷進修增值…身心都疲憊。
然而,人生在世最重要是甚麼?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了健康、家庭、朋友…甚或永恆的生命,值得嗎?

我的禱告:

主啊,求賜我小孩子的信心,相信祢的帶領,相信祢的供應。

我的行動:

重新規劃生活的節奏。

個人回應/心得: